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沪松府办〔2010〕4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工作意见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和《
上海市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2005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5号)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工作意见》(沪府办〔2010〕46号)要求,结合松江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开展专项整治
根据市统一部署,结合世博食品安全保障和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全区开展一次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分三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7月下旬至8月中旬,动员发动阶段。各街镇(园区)、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0]36号),结合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进行动员和部署,做到层层发动,层层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8月中旬至9月10日,集中整治阶段。各街镇(园区)、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国办发[2010]36号规定的工作要求,针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进行集中整治,要摸清辖区地沟油产生量和收集量,地沟油地下收购、加工、销售情况,争取问题发现一批,解决一批,取得阶段成效。
第三阶段:9月11日至9月15日,督查评估阶段。各街镇(园区)、各有关部门对“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对问题突出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结合督查,认真做好阶段工作评估,既为下一步开展针对性工作服务,也为迎接全市和全国督查做好准备。区食安办将适时组织对本区开展地沟油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整治情况进行督导。
二、明确职责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