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自府发〔2012〕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现将《自贡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十一五”时期,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2.22%,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2.4%和4.27%,全面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为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建设成渝经济区西南部区域中心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我市能源需求仍将呈刚性增长,污染减排压力持续增大,资源环境约束进一步增强,节能减排形势更加严峻。我市节能减排工作还存在基础工作薄弱、体制机制不健全、能力建设滞后、监管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问题如得不到有效解决,将严重影响我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和市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全局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把节能减排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硬任务,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硬举措,作为考核各级干部的硬指标,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务求节能减排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努力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
切实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进一步落实各区县政府对所辖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着力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全力抓好节能减排。进一步明确企业的节能减排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节能减排法律法规和标准,细化落实工程措施,健全完善管理措施,确保目标任务落实。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健全完善节能减排市场化推进机制,真正把节能减排转化为企业和各类社会主体的内在动力。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促进的良好氛围。
三、齐心协力、共同推动,进一步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指导,狠抓监督检查,严格考核问责,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市发改委负责承担市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推动全市的节能降耗工作;市环保局负责全市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市统计局负责全市能源统计和监测工作;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工业节能降耗工作;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协调配合,按职能承担节能减排的相关工作。各区县政府要立即部署本辖区“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
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具体工作举措,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自贡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一、节能减排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抓住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建设成渝经济区等重大机遇,走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坚持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相结合,形成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倒逼机制;坚持强化责任、健全法制、完善政策、加强监管相结合,健全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坚持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技术进步、强化工程措施、加强管理引导相结合,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显著减少污染物排放;进一步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
(二)主要目标。201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16%;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下降23.5%;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3.9652万吨、0.4568万吨以内,比2010年的4.3383万吨、0.5075万吨分别减少8.6%、10%;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2.9190万吨以内,减少27%,氮氧化物排放量保持控制在1.3879万吨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