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住建系统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的通知

  (六)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依法治建。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省住建系统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氛围,通过开展法治文化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相结合。扎实开展多层次依法治建工作,建立健全制度,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推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开展依法治理;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资格认证制、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推进法律的有效实施;围绕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地产市场调控、农房改造和农村清洁工程、城市执法与管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七)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结合实际,强化措施,实现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工地、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一步做好“3?15”消费者维权、“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进一步增强有关单位领导干部、管理者和职工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其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诚信服务的质量,逐步提高单位的法治化管理水平。继续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加强对建设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法制教育,加强企业职工学法阵地建设以及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深化“法律进工地”活动,继续开展针对一线工人的法律宣传、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引导一线工人学法守法,维护一线工人的合法权益。
  (八)组织开展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对《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三、对象和要求
  “六五”普法的对象是全省住建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重点对象是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城管协管员、注册执业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员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企业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