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宝鸡市扶风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宝鸡市扶风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农经〔2012〕724号)


宝鸡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你市《关于上报扶风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宝市发改农字〔2012〕115号)收悉。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退耕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和长远发展问题,构建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扶风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扶风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
  扶风县林业站
  三、项目建设地点
  宝鸡市扶风县退耕还林区域,包括天度镇、法门镇、午井镇和城关镇4个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
  建设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13000亩。其中:新建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5000亩,改造低效低产核桃园8000亩;新建宣传牌1座,标志碑3块,配置洒水车1辆。改造核桃园任务要落实到户。
  五、项目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
  估算项目建设总投资为726.5万元。资金来源:巩固退耕还林专项资金400万元,地方配套和群众投工投劳326.5万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