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宝鸡市岐山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农经〔2012〕727号)
宝鸡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你市《关于岐山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宝市发改农字〔2012〕116号)收悉。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退耕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和长远发展问题,构建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岐山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岐山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
岐山县林业工作站
三、项目建设地点
宝鸡市岐山县退耕还林区域,包括凤鸣镇、故郡镇、京当镇、蔡家坡镇4个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
建设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18750亩。其中:新建核桃示范园8750亩,改造低效低产核桃园10000亩;新建宣传牌1座,标志碑12块,配置洒水车1辆。改造核桃园任务要落实到户。
五、项目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