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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委教育工委、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四)文明传递活动。青少年儿童在实践文明活动的同时,发挥示范、劝导作用,让文明传递和影响到家长和社会,实现“文明一个孩子、幸福一个家庭、美化一所学校、和谐一个社区”的效果。

  一是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处着眼,从细节入手,通过学生的文明行为影响、带动家长和亲人、邻居一起讲文明、树新风,共建和谐美好小区。

  二是主动宣传文明礼仪知识。向家长和邻居宣传文明大行动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文明礼仪知识,动员广大老百姓积极参与,共同促进社会文明水平的提高。

  三是主动劝导、监督不文明行为。组织青少年儿童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担当“文明小使者”、“交通小警察”“卫生监督员”等多种活动,劝导人们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改正不文明陋习,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倡导文明、守护文明的大环境。

  三、实施步骤

  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1年11月):制定方案,全面启动。省教育厅制定总体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举行“小手拉大手,文明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千校大宣誓启动仪式,广泛宣传发动。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各自实际制订活动方案,明确落实要求,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共同推进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

  第二阶段(2012年12月一2013年6月):组织实施,广泛开展。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根据方案确定的活动内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组织实施,全面展开主题实践活动,力求取得明显效果和典型经验。

  笫三阶段(2013年7月一12月):深化完善,巩固提高。各市县、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和教学工作实际,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和深化主题实践活动,使文明大行动规范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切实提高我省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文明素养和道德素质。省教育厅组织检查、调研,发现、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

  四、活动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作为一项大事抓紧、抓细、抓实,要广泛动员并组织教职员工和学生积极投身到活动中去。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使活动顺利开展,教育厅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胡光辉厅长任领导小组组长,麦浪副书记、廖清林副厅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组织工作。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工作机构,认真组织策划和实施。要开展各类宣传、展示、观摩、交流等活动,营造声势;要因地制宜,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积极搭建活动载体;要充分发挥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作用,形成合力,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活动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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