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全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作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的前置条件,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激励政策。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行业领域普遍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建设,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达标的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依法予以关闭。加强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将评价结果向银行、证券、保险、担保等主管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
  2.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健全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快推进市安全生产实训基地建设进度,进一步完善安全培训体系。大力开展企业全员安全培训、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员工安全培训、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继续做好各级政府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加强对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企业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3.大力推进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创新。继续完善市、区市县和乡镇(街道)三级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充实监察执法、职业卫生监管专业人员,提高装备水平,不断提高监管监察效能。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严格服务机构资质审查,推动安全评价、检测检验、培训咨询等服务机构规范健康发展。
  三、实施步骤
  (一)组织部署阶段(5月20日之前)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工作,结合实际开展调研,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制定本地区、本系统和本单位具体实施方案。
  (二)全面推进阶段(5月21日至11月30日)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提出的要求,以“一树立”、“三坚持”和“三强化”为抓手,落实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措施。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地区、各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积极推广,并上升为管理的规章制度,更好地巩固“安全生产年”活动成果。市政府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派出督查组对各地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把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精心组织,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对措施不落实、工作进展迟缓的地区和部门要及时通报、督促改进。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活动的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把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每一项工作内容落实到基层,分解到各行业领域的主管部门,明确责任,不留死角。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