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2]5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大连市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 [2012] 14号)和《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辽政办发 [2012] 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和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 [2011] 40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强化预防、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应急处置、科技支撑、基础建设为主要措施,以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工作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安全生产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重点
(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夯实安全生产思想基础
1.大力宣传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围绕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把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和岗位,使之成为衡量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标准。要研究制定宣传贯彻方案,特别要组织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企业主要负责人学习掌握文件精神,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