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2]4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2012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大连市2012年度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的结构、时序和空间布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发挥土地调控作用,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0] 117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12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2] 26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2012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大政办发 [2012] 2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大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二)大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三)大连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四)大连市城市总体规划;
(五)大连市2012年政府工作报告;
(六)本年度可供国有建设用地调查资料;
(七)政府各相关部门提供的本年度用地需求资料。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经济社会建设为中心,以提高城市综合实力为目标,加强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及城乡统筹发展,促进产业升级,优化城市功能,确保全市国民经济和各项目标的落实。
(二)基本原则。
1.控制国有建设用地总量。通过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供应,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全社会节约集约用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意识,以供给引导需求,切实提高辖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2.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利用批而未供及闲置存量土地。
3.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优化建设用地供应结构,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总量,优化供地结构和空间布局,合理配置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