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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2012年城市“四化”竞赛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组织领导
  成立大连市城市“四化”竞赛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张军副市长任组长,各有关部门、各区市县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建局),主要负责具体实施方案的策划推动、组织协调、检查验收、督查考核等工作。市城建局局长马成恩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工作步骤
  大连市2012年城市“四化”竞赛创建活动分4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1日前)。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按照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和各项准备;同时,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整治提升阶段(4月1日至7月31日)。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按照本方案的责任分工,全面开展创建活动,并认真做好省“四化”竞赛验收评审的各项准备和报验工作。
  (三)验收评审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针对省“四化”竞赛验收评价标准,对报验项目进行全方位自查,及时改进不足,并充分做好验收评审期间的各项保障和管理工作。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对创建活动进行全面检查、回顾和总结,完善常态化、精细化的管理措施,推广经验;市城市“四化”竞赛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继续保持和发扬攻坚克难、勇于拼搏的精神,把创建活动切实抓紧抓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分管领导挂帅,抽出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真抓实干,全力以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逐项分解指标,全面落实责任,确保按时限、按步骤完成任务。要把统一领导和分工负责有机结合起来,整合管理资源,形成密切配合、市区联动、协同作战的工作合力。
  (三)统筹实施,全面创新。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针对市容环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从绿化、美化(齐化)、净化(洁化)、亮化、序化等方面统筹实施整治、改造和提升,突出科学化、精细化、常态化的管理模式,不断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效能和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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