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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2012年城市“四化”竞赛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各区市县政府、青泥洼商业步行街管委会。
  4.完善公共标识。规范和完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旅游景点等重点部位指路标志、旅游标志、导向标志和内容。
  任务要求:导向标识设置合理、干净整洁,达到四星级标准;年度任务10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局。
  5.修缮刷新市政设施。对破旧和毁坏的道桥、排水、路灯等市政设施进行全面维修、清洗、油饰或更换。
  任务要求:全线摊铺人民路、中山路、高尔基路、朝阳街,对五五路、长春路等19条路街进行分段摊铺和局部处理,维修200条街巷路;7月底前,对部分设施进行清洗、油饰,并保持设施完好、整洁;达到四星级标准。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各区市县政府。
  6.修缮刷新交通设施。对破旧、残缺的道路指示牌、交通指示牌、交通标志、标线、交通护栏等交通设施进行修缮和刷新;对公交候车亭、站牌等公交设施进行修缮和刷新,保持公交客运车辆容貌整洁。
  任务要求:7月底前,对部分路段交通标志线重新进行施划,对交通设施、公交设施进行清洗、油饰,并保持设施完好、整洁,达到四星级标准。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
  7.修缮刷新公共设施。对阅报栏、招贴栏、公共座椅和电力、通信、有线电视等公共设施进行整修和刷新,清除各类“野广告”。
  任务要求:7月底完成,并保持设施外表美观、功能完好,达到四星级标准。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各区市县政府,大连通信管理局、大连电业局等。
  8.设置宣传设施和艺术小品。在主要道路两侧和重点部位,选择性地完善、新建一批LED电子广告屏和公益广告牌,设置一批体现城市特色的建筑小品、雕塑。
  任务要求:7月底前,完成户外宣传设施点位摸底和规划,新建1-2个建筑小品、雕塑;达到四星级标准。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各区市县政府。
  9.创建示范路街。突出精品意识和精细化管理,从环境卫生作业、景观容貌设计、商招店招设置、灯光色彩搭配、城市设施养护、市容秩序管理等方面开展示范路街创建。
  任务要求:年内市、区市县各推出1-2条示范路街。
  责任单位:市城建局、各区市县政府。
  (三)净化(洁化)提升工程。城市道路、建设工地、各类市场、居民区等区域的环境卫生管理规范、清洁干净,质量全面提升,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运行,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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