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榆林市横山县仁用杏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农经〔2012〕731号)
榆林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你市《关于呈送<横山县仁用杏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榆政发改字〔2012〕43号)收悉。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退耕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和长远发展问题,构建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横山县仁用杏经济林示范基地。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横山县仁用杏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
横山县林业工作站
三、项目建设地点
榆林市横山县退耕还林区域,包括殿市镇、高镇、石窑沟乡、横山镇、党岔镇、响水镇、赵石畔镇及塔湾镇8个乡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
新建仁用杏经济林示范基地14000亩;设立宣传牌8块,标志碑19座;购置浇水车一辆。
五、项目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
估算项目建设总投资为943.98万元。资金来源: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560万元,地方配套和群众投工投劳383.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