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检查督办。各地各单位要根据分解的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和产业发展任务,在2012年6月底前将本地本部门的落实方案和进展情况报市政府政务督查室、市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和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要将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工作作为督办重点,每月进行一次督办通报。各地各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不折不扣的完成新能源汽车示范运营任务。
附:1、2012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采购方案
2、2012年下半年新能源汽车采购方案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
附1:
2012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采购方案
单位
| 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
| 合计
| 市政环卫车(辆)
|
纯电动客车
|
插电式混合
动力公交车
| |
纯电动垃圾收集车
|
已
购
| 新
购
| 合
计
| 已
购
| 新
购
| 合
计
|
| 已购
|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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