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工业区新泾村27个生产队建制的批复
(沪松府〔2011〕167号)
工业区管委会:
你园区《关于撤销新泾村27个生产队建制的请示》(松工〔2011〕104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工业区新泾村茜北、茜南、张家、牌楼、蒋家、王三珠、东塘、西塘、西厍、王帝浜、绞圈、金家、杜家、程家、北厍、顾家、李家、梅家庵、南周、北周、横浜、北杨、南杨、北桑、南桑、召泾、邱家等27个生产队建制,同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认真清理好新泾村27个生产队的集体资产、债权债务;
2、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妥善处理好村民的经济利益,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