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工业区新兴村26个生产队建制的批复
(沪松府〔2011〕190号)
松江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你园区《关于撤销新兴村26个生产队建制的请示》(松工〔2011〕103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撤销工业区新兴村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等26个生产队建制,同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认真清理好新兴村26个生产队的集体资产、债权债务;
2、按照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妥善处理好村民的经济利益,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3、继续做好各类社会救助对象的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