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探索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机制,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工作,增强行政复议的独立性和公开度。要健全复议机构,充实复议人员,建立健全适应行政复议工作特点的激励机制和经费装备保障机制。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对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发现的共性违法行政问题,要及时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要求有关行政机关予以纠正。提高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力,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履行或者拒不执行行政复议决定。加强对行政复议的宣传,引导公民通过行政复议维护合法权益。
3、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继续推进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实施。行政机关要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或裁定,对司法机关的司法建议书应及时予以回复。区政府将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履行生效判决或裁定、办理司法建议书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4、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逐步建立本区公职律师队伍。加强对公职律师的管理,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公职律师工作的组织保障机制,明确公职律师的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提高公职律师自身法制素质及水平。
(八)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不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建立健全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和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区政府对本地区的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领导、监督和协调机制。区政府每年要向区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告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镇每年要向区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情况。区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街镇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将依法行政工作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制度,及时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任务的措施。
2、全面推进和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和要求,继续充实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制度。创新考核的方式方法,通过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素质测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网上公开评议、区政府部门与街镇互评、征求人大政协意见等形式,丰富考核的形式和内容,使考核评议工作切实体现各部门、各单位的依法行政工作实际。每年将依法行政的考核情况在网上向社会公布。依法行政考核结果要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励惩处、干部任免挂钩。
3、加强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区政府、政府各部门和街镇的法制机构要在推进本地区、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中充分发挥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和情况交流等作用。政府各部门和街镇法制机构要认真做好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争议协调、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切实承担起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和备案,对相关法律文书进行审核把关等职责。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办公室具体负责法制机构的工作职能。各单位要把政治素质高、法律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法制机构,并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政府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府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能力与水平,为实施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出积极贡献。
五、“十二五”时期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