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江区2012―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1、进一步削减总量。基本完成“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和任务,水污染物方面,工业源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排放量控制在2010年水平,农业源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排放量较2010年削减10%;大气污染物方面,二氧化硫(SO2)排放量较2010年削减20%,氮氧化物(NOX)排放量控制在2010年水平;挥发性有机物(VOC)、总磷(TP)和细颗粒物(PM2.5)的排放总量进一步下降。
  2、进一步提高质量。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90%左右,地表水达到功能区标准的比例逐年提高,重点整治河道水质进一步提高,水体富营养化和大气灰霾、酸雨、臭氧等复合型污染得到初步遏制;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4.3%,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11.5%。
  3、进一步保障安全。关闭中小水源地取水口,实现集约化供水;饮用水源地水质主要指标达标率达到90%左右;城镇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90%,污水厂污泥得到有效处置;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得到集中安全处置;环保监管能力建设达到全市先进水平,重点污染源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4、进一步优化发展。落实“发展优势产业、稳定均势产业、淘汰劣势产业”要求,逐步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限制或禁止高污染、高能耗、消耗资源性项目,单位生产总值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继续加大在污染物治理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投资力度,环保投入占全区生产总值比值继续保持3%以上。
  (四)主要任务
  本轮计划涉及八大领域任务,分别为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与处置、噪声污染防治和辐射安全管理、工业污染防治、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计划实施强调“目标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项目导向”,突出“削减总量、提高质量、防范风险、优化发展”四个着力点。
  一是深入推进污染物减排。深化“十一五”减排成果,全面落实“十二五”污染物减排各项指标、任务和相关工作要求。通过进一步完善污水厂网建设、提高污水厂处理能级、加强污水厂内部管理、加快污水截污纳管等手段,稳定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有效控制氨氮、总磷排放量。积极探索污泥处置的有效方式,在松江污水厂污泥处置工程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启动实施新污泥处置工程,确保污水厂污泥得到安全有效处置。在继续推进二氧化硫减排的基础上,通过清洁能源替代和机动车污染控制,有效控制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并协同控制细颗粒物(PM2.5);通过加快淘汰劣势企业、深入推进清洁生产、推动低碳和循环经济发展,有序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的持续削减。
  二是进一步加强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完善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完成松江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安全封场和生态修复,启动生活垃圾焚烧处置工程;关闭所有垃圾简易堆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得到有效提高;加强对生活垃圾处置场所的监管,确保垃圾渗滤液、臭气等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达标排放,严格控制“二次污染”。继续推进工业集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业污染物得到有效治理。进一步加强对扬尘污染、机动车冒黑烟、锅炉冒黑烟以及秸秆焚烧等方面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持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地区环境综合整治。
  三是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加强对重点区域的风险控制,加大对饮用水源地周边区域的环境监管力度,推进黄浦江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截污纳管工作,加快推进供水集约化进程,逐步实现水源地环境风险源动态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加强对重点行业的风险控制,加强对电子设备制造、精细化工、现代装备制造、电镀等重点行业工艺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积极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加强对重点环节的风险控制,强化对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在运输、收贮、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收贮环节的监管,以及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在使用、废物收贮处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辐射污染防治以及危险废物监督管理网络。
  四是突出环境保护优化发展。严格环评准入制度,充分发挥规划和区域环评的作用,继续实施“批项目、核总量”制度,以总量控制为导向,推进产业结构升级;以推进松江工业区升级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契机,不断提升工业区开发水平,促进产业集聚、集约式发展;依托工业区,以浦江源、漕河泾、仓城等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等为载体,发展总部经济等与工业区配套的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各产业功能区协调发展;大力支持企业通过开展清洁生产、进行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技术改造等,提升产业能级,建立起推动工业内涵式发展的长效机制;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大力推广有机肥料,减少农药和化肥使用量,有效控制种植业面源污染;鼓励畜禽规模养殖和种养结合,逐步减少家庭散养方式,坚决取缔非法养殖。
  二、水环境保护
  (一)实施原则
  以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和改善水质为核心,推进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多种污染物的协同控制,着力控制河道黑臭、富营养化等污染问题。加大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加强供水集约化和风险防范。
  (二)行动目标
  到2014年,污染物减排指标在化学需氧量(COD)基础上增加氨氮,兼顾总磷、总氮排放控制,在保持经济总量年均增长8%的基础上,工业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排放总量控制在2010年水平,完成“十二五”水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饮用水源地水质主要指标达标率达到90%左右;继续推进污水处理厂和收集管网建设,加快截污纳管进程,城镇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90%,污水处理厂污泥得到有效处置;加强河道整治与生态修复,通过河道疏浚、水系沟通、水源调度等手段,改善河道水环境质量,地表水达到功能区标准的比例逐年提高。
  (三)主要任务
  1、全力保障饮用水安全
  (1)全面完成供水集约化,提高饮用水水质。完成新浜、泖港等地区现有中小饮用水水源地及镇级水厂的关闭工作;完成松江一水厂6万m3/d深度处理改造,全区总供水规模达到96万m3/d,供水水质全面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完成供水输水配套管网建设,形成小昆山水厂至松江自来水公司二水厂、一水厂、车墩水厂、叶榭增压泵站、泖港增压泵站的环状管网;全面提升原水供水企业原水水质监测能力。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