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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1年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和实施奖惩工作的通知


  奖惩工作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中组发〔2008〕2号)和有关规定执行。通过实施奖惩,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和调动广大公务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六、组织领导

  厅(局)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在厅党组领导下进行,成立厅党组书记、厅长杨新建为组长、其他厅级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局)人事处,具体负责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奖惩工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干部考核工作由局人事处组织实施。

  各处室及全体公务员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2011年度工作,撰写好述职述廉报告。同时,要切实做好考核奖惩中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保证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讲大局、讲风格、讲友谊,通过年度考核,增进团结,振奋精神,促进工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1
  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2011年度)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政 治

面 貌

 

任现职

时 间

 

单 位

及职务

 

从 事 或

分管工作

 

 

主管领导评语和考核 等 次

建  议

    

签名:   年  月  日

机关负责人或考核委 员 会

意  见

   

签名:   年   月  日

本  人

意  见

   

签名:   年   月  日

未确定等次或不参加考核情

况 说 明

   

盖章或签名:   年  月  日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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