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河北省公立医院财务会计软件比选公告
为做好财政部、卫生部新发布的《医院财务制度》和《医院会计制度》的实施,规范我省公立医院财务会计电算化管理,我厅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对全省县及以上公立医院财务会计核算管理软件进行公开比选推荐。欢迎具备规定资格的软件供应商报名并领取《河北省卫生厅公立医院财务会计核算管理软件比选文件》。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此次比选的供应商资格和货物基本条件:
1、应具备《
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其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参加比选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已获得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其已开发的财务核算软件必须取得财政部的认定或卫生部组织的测试并已在多个地区推广使用,同时根据选购方需求对其软件进行改进和完善,并提供与常用办公软件和第三方软件进行数据交换的接口。各软件供应商按模块和站点进行报价,并作为全省公立医院选购软件的最高限价。
4、需要提供近三年内相关业绩的详细资料。
5、软件供应商应在全省11个设区市设立售后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