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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公开征集2012年度河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项目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公开征集2012年度河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项目的通知
(冀卫监督〔2011〕5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卫生部《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现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2012年河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计划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有利于提升我省食品产业发展水平,解决制约我省食品行业健康安全发展的项目。

  (二)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需要在我省范围内统一实施,并强制执行的项目。

  (三)突出我省地方特色食品及传统食品的项目将优先列入计划。
  二、申报范围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有关内容。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结合本监管领域或本行业的实际,充分发挥产学研等各方面的力量,认真分析建立实施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需求,突出重点,做好标准的选项、申报工作。

  (二)各单位对报送的项目要从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作出充分论证,确保申报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及有效性。

  (三)报送材料《河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一式三份)务于2012年1月31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送我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处。

  (四)我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立项建议进行论证,编制2012年度计划,并予以公告。

  (五)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参照上述要求提出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立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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