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多格”:县(市、区)为一级网格,包含若干二级网格;街道(乡镇)辖区为二级网格,包含若干三级网格;各社区(村)所辖范围为三级网格。
“一格多点”:三级网格内根据消防管理工作需要,按照“完整性(不打破现有社区和物业管理范围)、便利性(利于统一管理)”原则,将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细化为若干防控网点,实施分类管理。当社区(村)辖区面积较大或单位(场所)数量较多时,可按照“均衡性(各网格任务量均衡)”原则,将三级网格划分为若干小网格,进一步明确管理人员和管理责任,实施精细化管理。
三、工作目标
2012年底,全州50%的街道、乡镇“网格化”管理工作达标;2013年底,全州80%的街道、乡镇“网格化”管理工作达标;2014年底,全州所有街道、乡镇“网格化”管理工作达标,城乡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防控火灾能力显著提高。
四、领导机构
成立自治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地开展工作。
组 长:陈 洪 自治州副州长
副 组 长:迪里夏提 自治州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田 涛 自治州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潘伊新 自治州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叶尔肯 自治州经信委副主任
陆长安 自治州安监局副局长
刘 军 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铁 山 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局长
阿西克特 自治州教育局局长
高 荣 自治州卫生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达瓦加甫 自治州旅游局副局长
张天虎 自治州工商局副局长
刘德敏 自治州质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潘伊新兼任,副主任由张斌邦(州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担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五、主要措施
㈠ 推动政府和部门落实责任。各县市、口岸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因地制宜制定辖区“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明确部门、乡镇、街道及农村、社区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定期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认真做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组织、研究、部署、指挥、督导和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