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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自治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级多格”:县(市、区)为一级网格,包含若干二级网格;街道(乡镇)辖区为二级网格,包含若干三级网格;各社区(村)所辖范围为三级网格。

  “一格多点”:三级网格内根据消防管理工作需要,按照“完整性(不打破现有社区和物业管理范围)、便利性(利于统一管理)”原则,将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细化为若干防控网点,实施分类管理。当社区(村)辖区面积较大或单位(场所)数量较多时,可按照“均衡性(各网格任务量均衡)”原则,将三级网格划分为若干小网格,进一步明确管理人员和管理责任,实施精细化管理。

  三、工作目标

  2012年底,全州50%的街道、乡镇“网格化”管理工作达标;2013年底,全州80%的街道、乡镇“网格化”管理工作达标;2014年底,全州所有街道、乡镇“网格化”管理工作达标,城乡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防控火灾能力显著提高。

  四、领导机构

  成立自治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地开展工作。

  组  长:陈 洪  自治州副州长

  副 组 长:迪里夏提 自治州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田 涛  自治州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潘伊新  自治州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叶尔肯  自治州经信委副主任

  陆长安  自治州安监局副局长

  刘 军  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铁 山  自治州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局长

  阿西克特 自治州教育局局长

  高 荣  自治州卫生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达瓦加甫 自治州旅游局副局长

  张天虎  自治州工商局副局长

  刘德敏  自治州质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潘伊新兼任,副主任由张斌邦(州公安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担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

  五、主要措施

  ㈠ 推动政府和部门落实责任。各县市、口岸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因地制宜制定辖区“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明确部门、乡镇、街道及农村、社区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定期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认真做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组织、研究、部署、指挥、督导和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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