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重视散装水泥物流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快散装水泥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散装水泥物流设施的投入。注重培育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专业化物流企业,降低物流成本,保证市场供应。注重利用现代通讯、信息等新技术成果,优化物流调度,提高运输、储存、使用等各环节现代化水平,建立高效、低成本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物流配送体系。
四、“十二五”散装水泥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责任管理。各级政府应把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本区域建设事业“十二五”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建立考核问责和激励机制,加强管理和检查。各级住建部门应加强与发改、经信、交通、水利、铁道、商务、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联系,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散装水泥事业发展。
(二)完善政策法规,依法推进散装水泥发展。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8号函、国家七部局第5号部长令、《
湖北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省政府第237号、281号省长令,加快散装水泥发展。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征收范围和标准,保持政策的严肃性,依法取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支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使专项资金在征管用三个环节更加规范。做好《
湖北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第237号省长令)的修订工作,并根据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发展情况,适时制定一整套比较完善的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法规,提升依法推进散装水泥发展的位阶,提高散装水泥依法行政的质量和力度。
(三)强化市场监管,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坚持从市场和使用环节入手,完善城市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地方管理规定,强化措施,明确责任,加强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县和县级市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工作的督导。制定完善相关的质量技术标准和规范,加强行政管理和质量监督,规范市场行为,提高预拌混凝土质量。制定完善预拌砂浆发展的相关政策规章和配套措施,合理规划布局预拌砂浆企业。加强农村散装水泥供应网点建设的规划和管理,科学合理构建农村散装水泥供应和销售使用网络。
(四)加强科技创新,提高科研技术和实际应用水平。加大专项资金对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技术进步的投入。鼓励和引导省内外有关科研机构、企业对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关键技术和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进行研发,加大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应用技术及配套装备的推广力度,研发适合农村发展散装水泥的物流配套装备和技术,进一步提升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应用领域的科技水平。按节能减排和环保的要求,规范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的发展,提升管理水平,加快企业技术进步。
(五)加强宣传工作,为发展散装水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以发展散装水泥对促进循环经济、节能减排、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重要意义为重点,切实抓好宣传工作。要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注重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开展日常宣传活动,提高宣传效果。同时,做好各项政策法规和配套实施文件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宣传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