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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散装水泥“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三、“十二五”散装水泥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两型社会”建设为目标,以完善政策法规为基础,以提高水泥散装率为中心,以城市“禁现”、重点工程和农村“推散”为重点,强化服务意识,强化监督管理,强化科技创新,推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1、散装水泥。至2015年,全省散装水泥年供应量达到5000万吨,力争达到5800万吨,累计达到2.5亿吨;水泥散装率达到48%,力争达到52%,省辖市州、直管市城区达到70%,县(市)政府所在城区达到50%以上,农村散装水泥使用率达到35%。
  2、预拌混凝土。至2015年,全省预拌混凝土年供应量达到4500万立方米,累计达到1.98亿立方米,全省县以上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县(市)政府所在城区的建设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力争达到80%以上。
  3、预拌砂浆。至2015年,新增预拌砂浆生产能力200万吨,省辖市州、直管市中心城区基本实现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三)工作重点
  1、全面提升城市水泥散装化水平。重点加大力度推进县级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积极扩大“禁现”区域与覆盖范围。加快推广应用预拌砂浆,重点做好市州、直管市城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努力提高城市散装水泥使用量。促进水泥生产企业在淘汰落后产能和结构调整中,提高发散能力,增加散装水泥供应量。
  2、积极推进农村散装水泥发展。大力推广农村在自建房中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对经济较发达、基础设施和城镇化建设相对集中的农村地区,从发展预拌混凝土入手,提高散装水泥使用率;对偏远山区,依托水泥制品企业、新型墙材企业,发展散装设施,集中使用散装水泥,扶持和鼓励向周边农户销售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利用农村供销、农资等经营资源,引导水泥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建设乡级或者村级散装水泥销售网络。
  3、加强重点工程用散服务。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推进公路、铁路、机场、港口、水利等国家和地方重点工程项目及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减少噪音粉尘污染,改善施工环境,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
  4、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和鼓励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对工业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降低成本,提高社会资源利用率,保护天然资源。促进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利用城市建设、改造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砂石分离工厂化处理,以替代天然砂石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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