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新闻出版局、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
(川教〔2012〕91号)
各市(州)教育局、新闻出版局、发展改革委、纠风办: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联合下发了《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的种类和范围
我省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包括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和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具体范围是:小学3-6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1-3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高中1-3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
免费提供教辅材料的市(州)、县(市、区)、学校可自行确定免费使用教辅材料的种类和范围。
二、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的程序及要求
省教育厅会同省新闻出版局、省发展改革委组织成立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评议委员会),按照“机会均等、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的原则,对进入我省中小学校的教辅材料进行评议。评议委员会主任由省教育厅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和成员由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纠风办等部门领导及职能处室负责人,以及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和新闻出版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资格审查组、学科专家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资格审查组由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发展改革委有关处室负责人及新闻出版方面的专家组成。学科专家组由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等专家组成,相关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