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集中整治重点违法行为。各级交警部门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专项行动,从严查处超速、客车超员、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机动车无牌无证、非法超限超载运输以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营运车辆超速50%以上、客运车超员20%以上的,要同时依法追究企业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于异地客货运机动车和驾驶人,要及时将交通违法信息转递给机动车登记地和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4、严格客运班线运行安全管理。各级交警部门要依托省、市际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严格落实对7座以上营运客车乘载人数、驾驶时间和驾驶资格、车辆检验情况、车辆安全设施配备情况、车辆轮胎磨损状态等项内容的检查。对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含)以下山区公路,不得批准客运班线,已开通客运班线的,要暂停客运车辆通行,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合理调整客运班线的发车时间。
5、加强农村地区中短途客车运营管理。县(市)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重点强化农村地区中短途客车运营管理,坚决消除农村地区客车超员安全隐患。班线客车要严格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严禁途中揽客。公安交警部门查处的客运车辆超员违法行为,除按上限进行处罚外,还必须移交运管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六)加强车辆和驾驶人源头安全管理
1、加强机动车驾驶人教育培训。进一步完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人培训教育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培训教育体系,严格执行驾校培训质量监管和分析研判制度,强化机动车驾驶学员交通安全意识培养和医疗急救技能培训,督促驾校落实教学大纲的培训要求。
2、推动文明交通进驾校工作。建立完善驾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开展设立一个文明交通宣传阵地、讲好一堂文明交通常识课、每位学员观看一次文明交通宣传片、参与一次交通劝导服务、每位新驾驶人参加一次文明驾驶宣誓仪式等“五个一”活动。
3、深化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服务措施。实现所有县级车管所均可办理国产小型汽车登记业务,实现50%以上的农村地区交警中队办理或代办摩托车登记业务。依托农村派出所、警务室、流动车管所,定期深入乡镇和农村开展上门服务,为农民群众办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注册登记、换补证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不断提高农村机动车和驾驶人办牌办证率。
4、严格驾驶人考试发证和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制度,严格落实科目一考试远程监控和科目二、三考试项目要求,结合本辖区道路特点,安排山区、隧道、涵洞等道路环境的科目三考试内容,严格核发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等准驾车型驾驶证。加强本辖区内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对辖区内运输企业的驾驶人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学习教育,每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天并记录备案。
5、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工作监督。严格落实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强化对辖区内机动车安检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存在不具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条件、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问题的安检机构,依法撤销检验资格。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