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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参加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视频会议的紧急通知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参加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视频会议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局、城管局、房产局、园林局、水务局、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住建部决定召开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视频会议。届时姜伟新部长、郭允冲副部长将出席会议并讲话。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召开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创先争优视频会议的通知》(建办厅电[2011]21号)精神,现将我省组织参加会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视频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关于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部署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
  二、会议时间
  2011年9月29日(周四)下午2:30。
  三、会议地点
  省分会场设在省电信局电视电话会议中心,厅机关及厅直相关单位参会人员在省分会场参加会议(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海怡锦江大酒店三楼黄鹤厅);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在各地分设会场。
  四、参会人员
  (一)省分会场人员:省住建厅党组书记、厅长李德炳,副巡视员梁晓群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
  (二)市州分会场人员:市州(林区)住建委、规划局、城管局、房产局、园林局、水务局、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负责做好各自分会场的组织工作,并组织有关单位参会,要保证参会人员,保持良好会场秩序。各地市参加会议的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企事业单位由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并通知。
  (二)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将所辖区域内参加本次会议的人员名单和参会人员总数等情况,于2011年9月27日17:00时前报省住建厅机关党委(电话:027-68873040,传真:027-6887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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