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上年度评价答辩未通过者,今年再申报参评时提交的答辩论文须为符合要求的新发表论文。对于在上年度申报评审过程中,因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未予参评或参评未通过者,下年度若无比较明显新的专业工作业绩和科研成果,一般不予接受再申报。
二、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
宪法、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扎实的经济管理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先进的经济管理方法,并了解其发展趋向,能指导经济师的工作和学习。
3、学历要求。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一般要求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关于学历认可,均以本单位经过学历清查证实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所实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其他任何证件或证明都不能作为相应的学历依据。
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专业学历,须与本人实际从事经济工作的专业相同。若为经济专业相近学历,须取得学历后满3年,方可按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对待。
4、任现职年限。自本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聘任经济师之年算起,实算至2012年底。任现职前已具备大学本科学历(至今已满5年),要求任现职年限为满5年;任现职期间,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至今不满5年),要求任现职年限为满7年。即:要求任现职满5年,为2007年底前聘任。要求任现职满7年,为2005年底前聘任。破任现职晋升者,只准比上述相应任职时间最多提前2年。即:要求任现职满3年的,为2009年底前聘任;研究生获博士学位后申报高级经济师,要求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即为2010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
5、外语条件。须具有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考取得的B级以上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通知单;2011年度以来省级外语补充考试合格证书。符合晋人职字〔2010〕43号文件规定免试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
6、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根据《关于贯彻<
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晋人职通字〔2002〕98号)的规定,申报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须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四个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