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劲松桥支行A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09]147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你单位《关于办理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的申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劲松桥支行”的A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你单位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持该机构缴存保证金的凭证到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督促该机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附件: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二OO九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制表单位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申报机构 : 光大银行北京分行
制作报表日期:2009年3月24日
序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机构名称 | 类别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审批结果 |
1 | 68359474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劲松桥支行 | A类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甲52楼(顺迈金钻大厦)商2(1-2层) | 保险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的险种 | 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