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急诊急救医疗工作的意见
(锡卫医〔2012〕49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医管中心,市急救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急诊急救医疗工作,建立适应社会需求、比较完善的急诊急救服务体系,更好地应对日常急救任务和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现就做好我市急诊急救医疗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急诊急救医疗工作放上更加重要的位置
急诊急救医疗工作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十分重视急诊急救医疗工作,在急救指挥调度、急救网络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总体来看,我市急救医疗事业的发展与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突出表现在:部分县级市急救医疗网络不健全;急救车辆配备不足,急救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有的医院急诊科建设相对薄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亟需提高;有的医院应对季节性急救病人骤增问题能力不足等。对此,各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医院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急诊急救医疗工作在抢救急诊病人生命、降低重大事故伤病致残和致死率、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认真做好急诊急救医疗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急诊急救医疗发展规划,健全急诊急救医疗工作运行机制,妥善解决问题,推动全市急诊急救医疗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健全城乡院前急救网络,提升急救服务覆盖率
2014年上半年前,江阴、宜兴市要分别建成覆盖市(县)的急救中心,承担本辖区日常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重大灾害的院前急救工作的指挥调度、监督管理、院前急诊急救人员培训和院前急救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要积极推进乡镇院前急救网点建设,力争到2013年底前建成18个乡镇院前急救站点,使全市城乡院前急救网络更加完善、布局更加合理。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国家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院前急救网络建设及“120”特服号码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设置本辖区医疗急救电话号码,确保“120”急救电话的唯一、安全和畅通。市、市(县)“120”急救中心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功能,配备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的指挥调度系统、急救车辆和人员,保证本辖区内急救工作实现“五统一”(统一号码、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标识、统一着装)。要不断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确保急救指挥调度及时接听、及时出车、及时抢救,全天候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