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鸿远新汽车修理厂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09]170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代理北京鸿远新汽车修理厂申报C类兼业代理许可证的请示》(国寿财险京发〔2009〕104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北京鸿远新汽车修理厂”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持该机构缴存保证金的凭证到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督促该机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手续。
附件: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二OO九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
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制表单位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申报机构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统计时间:2009年4月9日
序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机构名称 | 类别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审批结果 |
1 | L16813826 | 北京鸿远新汽车修理厂 | C类 | 北京市大兴区旧宫庑殿三村南5号院 | 机动车辆保险 | 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