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结业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
(冀中医药函〔2011〕148号)
各市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国家第四批和省第三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省第二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的结业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加考核人员为:国家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指导老师和学术继承人,省第三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学术继承人,省第二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的学员。考核时间和地点详见附件。
请尽快通知相关人员提前做好结业考核准备工作,并按时报到。无故不参加考核的学员将视为考核不通过,并追回全部经费。参会人员食宿由会议统一安排,交通费自理。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结业考核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间
| 内容
|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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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
| 14:00-18:00
| 省第二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学员报到
| 石家庄以岭凯旋门大酒店(石家庄市东开发区天山大街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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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
| 8:00-10:30
| 省第二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参加中医药经典理论考试(考完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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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8:00
| 全国第四批指导老师和学术继承人、省第三批学术继承人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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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
| 8:00-9:30
| 临床技能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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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8:00
| 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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