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2011年度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考核情况通报

  (四)有的地方违背政策和民意,集资兴办农村公益事业,要求过高过急。少数地方筹资筹劳没有按照程序申报审批,有的弄虚作假,套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还有的少预算多拨付、财政奖补资金延迟拨付等。有的地方嫌“一事一议”程序复杂,筹资筹劳数额少,擅自向农民集资摊派,如修路集资,有的按人,有的按地,少则五十元,多则百元以上。
  (五)向村级组织和农民收取各种保证金、抵押金、担保金等,以押代管,以罚代管,变相收费。如信访押金、综治押金、安全生产押金、计生押金、建房押金等等。还有的向村级收取民兵训练费、妇女培训费、统计培训费、党员培训费等各种本应由各级各部门支付的培训费用。
  四、下步工作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负直接责任。要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并作为考核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要着手解决农民负担机构、编制、人员、经费问题,确保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顺利开展。今后,涉及农民负担、农村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工作,尤其是中央和省、市统一安排部署的工作,“一把手”必须亲自部署;出台有关面向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集资、收费、摊派、捐助、赞助以及罚款等文件、项目,“一把手”必须亲自把关;有关农民负担、涉农收费、惠农补贴、农村土地承包、涉农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农民信访上访,尤其是中央和省市交办,新闻媒体和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问题,“一把手”必须亲自过问;农民负担年度督办检查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年度工作情况,“一把手”必须亲自听取汇报。
  (二)实施责任追究,认真落实“一票否决”制度。继续坚持农民负担“条块结合、双向考核”的年度考核制度,切实将农民负担工作同提拔任用干部和评先评优挂钩,凡是农民负担问题突出,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因落实减负工作不力发生严重事件或恶性事件的,要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党纪政纪责任,单位及班子成员两年内一律不得评先评优和提拔调动。
  (三)严格审批程序,认真落实“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制度。按照民主议定、申报审批、限额管理、专款专用等原则和要求,积极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重点要“议”起来、“筹”起来、“办”起来,切实通过筹资筹劳财政奖补工作,加强村内农田水利基本设施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益事业建设。
  (四)遏制涉农乱收费,认真抓好“三项治理”。以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问题为线索,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分期分批对当前一些地方存在的农民建房乱收费、公安部门乱收费、计生部门乱收费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通过专项治理,摸清情况,找准问题,认真整改,制定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各项涉农收费政策的全面落实,坚决遏制农村“三乱”现象。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