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VOCs控制。实施敞开有机废水处理装置加盖及废气治理,推进喷漆、印刷、电子、服装干洗、餐饮业、造船等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综合治理。
加强大气污染源监管。全面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进一步推进机动车尾气监测,加大对大卖场、公交车站等汽车尾气排放的监测力度;加大企业废气无组织排放的整治力度。
(四)一般固废处理处置与噪声污染防治
推进生活垃圾的高效处置。推进全区菜场生活垃圾的减量化。完成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作业体系;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中转系统。改建水泥垃圾厢房、新建压缩收集站、改建倒粪站,使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优化生活垃圾物流组织系统,推进垃圾运输全面转变为中转压缩、集装化运输,推进居住区内的小型垃圾中转压缩站,由社会零散管理向专业化、规范化管理转变。全面控制垃圾收集运车“线状”滴漏。加强建筑垃圾的全过程管理,逐步推行建筑垃圾的减量化与回收利用;全面推行“一街(镇)一园(公共绿地)”植物垃圾的回收利用。推进工业固废的源头减量。提高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水平。
严格夜间施工审批制度。通过规划拆建、设置缓冲带、安装防噪声设施、房屋功能转换等措施逐步解决城市交通噪声扰民现象。创建“安静居住小区”8-10个。
(五)危险废物与辐射污染防治
建立并完善重点风险源的电子台帐;加强中学、高等学校、事业单位实验室、小型牙科诊所、各类医院的危废及辐射放射的管理;完成重点风险企业应急预案评估,建立并完善车间、企业、区域三级应急预案体系与应急防控体系。推进风险单位的全过程监管和规范化管理,完善重大项目的环境风险评估机制,加强产生危险废物与辐射工作单位的中后期监管。推进风险企业应急设备的更新改造,指导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健全风险隐患排查的联动检查机制。
(六)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建设
1、新江湾生态保育
严格实施《新江湾城低碳生态城区建设导则》和《新江湾城社区绿色建筑建设导则》。积极推广新能源利用、引进低碳产业、建设低碳建筑、发展低碳交通。新建三级沉淀和二级净化的活水公园1座。全面推广节水器具,建设雨水初级沉淀池,推进泵站的中水回用改造与建设,提高非传统水源利用比率。加强生态护坡建设,设置太阳能动力泵站营造水体流动和瀑布喷泉,推进水景观建设。进一步完善“生态源”、中央公园、道路绿带、生态走廊及居住区绿地网络系统,逐步实施与完善新江湾城生态养护标准。加强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增设地表水环境自动监测系统,试点环境监测物联网的示范应用。
2、滨江带污染整治
加大工业污染综合防治力度。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现有企业技改项目增产不增污,加大堆场和混凝土搅拌站的淘汰力度,推进电镀与热处理工艺、化工、医药等行业调整退出。实现58个黄浦江排放口截污纳管率90%。推进上海船厂、沪东中华、东方水产等企业增加脱氮除磷装置,推进上海电缆厂、东方水产、上柴股份、梅林食品等企业中水回用。推进上海电缆厂、东海制药等污水处理站敞开废水处理装置加盖及废气治理。着力推进污染企业的无组织废气排放的收集处理工程。加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力度。
开展土壤污染调查与修复试点。实施滨江区域搬迁污染企业的土壤污染现状评估,开展城市轻污染土壤的修复试点。
建设亲水平台,培育具有生物多样性的绿化生态系统。推广绿色建筑。工业厂房的改造中,开展节能技术的推广应用,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30%以上既有工业厂房改造建筑实现低碳排放。
3、第三产业污染防治
加快第三产业包括饮食业、娱乐业、洗浴场所、机动车维修业、加工业、废旧物资收购站的污染防治,并重点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气综合整治。
结合“一街一景”和“一街一路”,重点推进“五小”服务业相对集中、成片成带的区域性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与示范。
推进餐饮业油烟在线监控。对全区经营规模5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业,开展油烟气污染在线监控的试点与推广。
加强餐饮业油烟气综合整治。淘汰一批、改造一批,逐步推进无证无照、改性经营小餐饮业的专项整治。推进五角场商圈、长阳路、国定东路和鞍山片区等区域餐饮业油烟气设施改造和综合整治试点示范与推广。
4、跨界区域环境污染防治
逐步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极力推进由上海市环保局、相关区县以及本区组成的新江湾城低频噪声的应急小组工作。在中原地区增设石化行业特征污染的在线监测系统以应对中原异味。跨区协同推进小吉浦河的生态修复与污染整治。
5、区域生态景观建设
打造五大功能区特色绿化建设,提升城区绿化景观品质。“一环一网三廊”的布局和水系景观初具规模。
(七)低碳发展与循环经济建设
城区低碳发展。“十二五”期间,重点抓好建筑增量节能控制和存量节能挖潜。新建居住与公共建筑全面达到节能50%标准,积极推进新建居住建筑70%以上达到建筑节能65%。推进办公、商业等公共建筑20%以上达到建筑节能65%。新建公共建筑同步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以商务办公楼宇节能改造为重点,大力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并同步安装用能分项计量装置。鼓励开展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和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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