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①指不包括区内三大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指燃煤(重油)锅炉排放量;②表示2010年全区生活垃圾处理量约为34.7万吨;③指“十一五”期间累计下降为23.8%。
三、重点领域
(一)持续推进污染减排
“十二五”期间完成全区燃煤(重油)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削减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着力提高污水纳管率达90%,加大力度开展雨污水泵站、低标排水系统的改造,降低泵站排江带来的冲击性污染负荷;工业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削减10%,不新增氮氧化物排放量,进一步削减总磷、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量;继续加强扬尘、噪声和机动车污染控制。
(二)聚焦重点区域环境整治
新江湾城水环境的生态系统保育。依托新江湾城国际化、生态化、智慧化社区的建设,引进低碳产业、建设低碳建筑和低碳交通,推进低碳化建设;推进雨污分流、水体沟通、活水公园、雨污水回用等活水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绿地网络生态系统,推进生态系统养护;加强生态环境监测与监管、以及生态系统保育。
滨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与生态环境建设。加大滨江区域不符合区域产业导向的工业企业以及堆场、混凝土搅拌站的淘汰力度,释放土地资源,以开发带动整治;加强区域环境安全风险防范;推进土壤污染评估与土壤修复试点;促进生态驳岸和亲水平台建设,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
(三)强化环境风险防控
着力加强危险化学品、辐射源与射线装置、危险废弃物等方面的环境监管,构建全方位、全过程的环境风险防范体系。
“十二五”期间,防范环境风险的主要方向是从重点控制常规污染物扩展到控制危害环境与健康的各种环境风险。重点区域上,要加大对黄浦江沿岸以及部分工业企业与居住区混合布局等区域的监管力度;重点行业上,要控制化工(码头)、医药、电镀、油库等行业的环境风险隐患;重点环节上,要强化对辐射源和危险废物收运、运装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并重视环境应急设施改造、应急物质储备、企业应急意识提高。健全重点环境风险源监管的长效机制,逐步构建以“主动预防、快速响应、科学应急、长效管理”为核心的环境应急管理体系,维护城市安全。
(四)突出环保优化发展和服务民生
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绿色发展和低碳发展。一是加快淘汰落后的工业产业(车间),推进产业结构升级转型;二是加快第三产业包括餐饮业、娱乐业、机动车维修业、加工业、废旧物资收购站(点)等行业的污染防治,并重点开展餐饮服务业油烟气综合整治,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质量,服务民生。三是推动低碳和循环经济发展。更加注重建立以低碳为特征的发展模式,从各个层面促进生产、生活和消费方式的转变。
四、主要任务
(一)总量控制
1、水污染总量控制
工业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控制。通过企业污水纳管、污染企业(车间)调整的结构性减排,削减总量8%以上;通过东方水产市场、上柴股份、梅林食品、上海电缆厂等企业中部分生产工艺的调整、污水处理设施的升级改造、污水回用等措施,削减总量3%以上。
提高城市污水截污纳管率。完成新江湾城、大定海等排水系统建设,推进丹阳路等24条道路的已建系统排水管网改造,截污纳管率达到90%。
2、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
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完成区内燃煤(重油)锅炉的清洁能源改造。
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通过区内燃煤(重油)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削减氮氧化物;配合上海市环保局进一步控制机动车污染,全面淘汰运营黄标车(国I及以下汽油车和国Ⅲ以下柴油车)。
(二)水环境保护
完善水环境基础设施。全面消除排水系统空白点,全面提高低标排水系统,完成新江湾城、大定海、民星南、丹东、松潘及滨江自排区排水系统建设;推进丹阳路、福宁路等24条道路的排水管网改造;完成中原河水闸改建。通过提高截留倍数、改造雨污混接、优化调蓄池运行等方式削减市政泵站污染负荷。对分流制系统泵站进行旱流截污,推进雨污混接地区进行改造。完善纳管企业的污水预处理设施,完善直排企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进行脱氮除磷或中水回用的升级改造。
加强河道整治与生态修复。综合运用加大引清调水力度、建设生态护岸、疏浚河道、曝气复氧和生态生物修复等措施治理河道。
加强水污染源监管。推进人工监测向自动监测转变;将氨氮、总氮和总磷逐步列入常规监测计划;对市政泵站的排江水质和水量实施监控。
(三)大气环境保护
深化扬尘污染防治。进一步完善扬尘污染防治的六大举措和三项工作机制,深化文明施工管理,加大道路交通扬尘整治,推进重点区域的扬尘综合管理,加快堆场和搅拌站的淘汰力度,全面推进环保型混凝土搅拌站的达标建设。
推进清洁能源替代。禁止新增燃煤(重油)锅炉用户;强化煤改气(电)的清洁能源替代,加快燃煤浴室锅炉改造力度,力争全面完成区内燃煤(重油)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创建2-4个无燃煤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