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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杨浦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1、复合型污染有可能加剧。“十二五”期间,杨浦新一轮的城区建设和更新改造任务仍十分繁重,扬尘污染仍将是主要环境问题之一;大气污染将从传统的煤烟型污染向区域性灰霾污染、浮尘输送、臭氧及酸雨等复合型污染转变;地表水的低氧、富氮含磷与部分黑臭等恶化趋势尚未全面遏制;交通噪声、餐饮娱乐及大型商业设施等社会服务业噪声、地铁振动与低频噪声等有可能加剧。
  2、环境安全压力持续存在。目前区域内仍有诸多使用、运输和存储危险品、产生危险废弃物的企业,布局在滨江沿岸的油库和化工码头,形成潜在的环境风险;区内放射源和射线装置使用单位、加油站、各类实验室、医院和社区卫生中心等小型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与人口密集区混杂;对外交通的扩展使危险品运输的频率增加、环境安全事故的概率增加;风险企业环境安全意识不高、环境应急设施陈旧。“十二五”期间,随着社会稳定的需求提高,环境安全的压力持续存在。
  3、区域性、结构性、跨界性环境问题有可能进一步显现。新江湾城东片区域水系封闭,水质轻微恶化;西片区域扬尘污染严重;五角场副中心快速发展形成的汽车尾气、饮食业油烟气、交通噪声与施工噪声和扬尘等综合性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滨江区域还有诸多与功能定位不符的产业,污染企业搬迁后的土壤污染将凸显;其他片区历史遗留的商居功能混合,楼宇小娱乐、小餐饮、小加工、小汽修等低端服务业形成的烟、声、味等第三产业污染将日益扰民;中原异味、跨界河流小吉浦河水质污染等跨界性环境问题急需建立有效的污染联防机制。“十二五”期间,随着上海世博会的结束,市民焦点转移,环境需求提高,环保惠民生、促和谐的任务将日益重要。
  4、环境基础设施需进一步完善。城市排水系统雨污混接较为严重、旱流截流倍数较低,城市排水系统建设与完善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企业清洁能源替代与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的成本不断增加;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标准不断提升;各类环境基础设施需要进一步完善。
  5、环保能力建设亟待加强。环境风险源监控、预警技术和手段、应急监测设备有待进一步提升;污染因子的现场快速识别技术亟待提高;对一些与人体健康紧密相关的如臭氧、挥发性有机污染物、PM2.5等因子的自动监测能力建设亟待增强,环境监测范围有待拓展;环保宣传扩展的广度和深度,任重道远;清洁生产审核、ISO14001认证和环保诚信体系认证的自愿性参与力度需要大幅提升。“十二五”期间,随着环境保护属地化管理制度的推进,以及部、市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信息与环境宣教标准化建设水平的提高,对本区环保能力建设提出了较大的挑战。
  二、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为引领,围绕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加快实现经济转型的主线,紧扣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的核心,进一步深化“三区联动”,以污染减排和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以削减总量、提高质量、防范风险、优化发展为着力点,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推动全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调动全社会力量大力推进杨浦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区,为杨浦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保障。
  (二)规划原则
  1、战略响应,民生优先。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响应和落实生态文明、环保新道路、历史性转变、休养生息、联防联控等战略思想,结合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重点在解决环境民生和复合污染、新型污染问题等方面加强谋划,防范生态环境风险,促进社会和谐。
  2、创新机制,源头治理。创新生态环境管理的体制、机制,从规划和政策的源头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通过总量控制、环保准入制度、推进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等手段,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优化经济发展。
  3、统筹规划,协调推进。统筹城市化进程中人口、产业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用地与生态建设的关系,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先行。同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协调解决各类生态环境问题。
  4、建管并举,重在管理。在继续完善环境基础设施的同时,更加注重执法监管和管理体制机制的完善,督促治理设施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已建设施的环境效益。同时,要从重基础设施建设向建管并举转变,创新环境管理的体制和机制,强化环保优化和引领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
  5、注重实效,公众参与。规划任务和措施要针对特定的工作目标,注重操作性,确保规划效益的发挥。同时,强化企业和市民的社会环境责任,整合全社会的资源和力量,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推动环境管理从政府主导向全社会共同参与转变,构建政府、企业、社会相互合作和共同行动的环境保护新格局。
  (三)规划目标
  到2015年,初步建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城区。建立起与创新型城区相适应的环境综合决策体系、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和环境执法监管体系,区域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具体目标为:
  1、削减总量。完成约束性指标(工业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削减10%,城区污水纳管率达到90%;燃煤(重油)二氧化硫排放接近零(不含电厂);区域氮氧化物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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