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探索解决物业管理服务突出矛盾
深入贯彻新修订的《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加大学习培训和宣传力度,优化再造配套管理流程,提高行政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责任主体对新规定的掌握度和执行度,依法依规破解物业管理三大突出问题。
破解物业管理服务收支失衡的矛盾。及时建立物业管理服务收费价格调整联动机制,制定售后公房物业收费价格调整配套政策;继续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完善物业管理服务达标考核奖励制度;争取市有关部门支持,有效解决经济适用房、配套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收费定价瓶颈。
提升住宅小区公共安全能级。强化从业人员、居民群众安全意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督促责任主体落实安全防范巡查责任,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健全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及时维修和更新影响使用安全的各类公共设施设备。
加强对违法建筑等物业禁止行为的处置力度。按照“控制增量、减少存量”的要求,完善发现处置机制,及时发现、劝阻、制止现行违法搭建行为,由街道镇牵头快速处置;在区拆违办牵头、组织和协调下,根据“全面摸底、区别情况、分别对待、综合整治、逐步解决”的要求,逐步减少存量违法建筑;通过充实执法队伍、落实执法经费等方式,有效提升一线执法力量。
3、继续强化行业指导监管
提升行业监管能力和水平。建立指导监督提前介入和矛盾化解主动靠前工作机制,健全物业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监督管理,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促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提升业主自我管理规范化建设能力和水平。依托社区党组织政治优势,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社区管理事务;引导业主规范制定和自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等约定;指导业委会建立定期接待、工作记录、信息公开等规范化运作机制,提升业主委员会规范履职能力和自我管理服务水平。
加大物业管理服务保障力度。完善应急保障基金、特殊物业托管、物业服务呼叫平台、房屋应急维修、防灾治害等物业服务保障机制;在联建公助等特殊类型小区推行管修联动机制,切实改善居住质量和环境。
4、推进物业管理服务市场化进程
提升责任主体消费意识,引导业主逐步树立“以质论价、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消费意识,积极履行缴费义务;大力推行物业管理服务招投标制度,加快建立完善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
探索多样化的物业管理服务模式。强化调研,探索动迁安置房、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新模式和新机制;探索物业经营管理与服务作业分离的运作模式;探索业主自我管理和委托专业企业服务相结合的物业服务方式。
七、“十二五”住宅产业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