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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五)优秀历史建筑保护
  1、规划目标
  “十二五”期间,杨浦区将进一步加大对区域内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力度,通过优秀历史建筑展示百年大学、百年工业、百年市政风采,紧紧围绕杨浦创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区和功能转型要求,重点对许昌路227弄,原十七棉南厂区二、三车间,上海理工大学音乐堂等5万平方米的优秀历史建筑进行“修旧如故”的保护性修缮。
  2、时间安排
  2011年,对全区优秀历史建筑修缮情况进行摸底,完成许昌路227弄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性修缮。
  2012-2013年,对原十七棉南厂区二、三车间等优秀历史建筑实施保护性修缮。
  2014-2015年,陆续对上海理工大学音乐堂等优秀历史建筑实施保护性修缮。
  3、工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利用媒体做好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政策宣传和咨询服务工作,增强优秀历史建筑产权人和使用人以及广大市民的法规意识和保护意识。
  (2)加强制度建设。通过建立信息联系网络、告知承诺、定期普查、巡查报告等制度,落实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责任,及时了解掌握优秀历史建筑使用和保护状况。
  (3)加大修缮力度。根据相关规定,完善优秀历史建筑保护修缮制度,建立杨浦区优秀历史建筑专项修缮保护资金,积极争取市补贴资金,及时对存有各类隐患的优秀历史建筑进行修缮,确保安全。
  四、“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
  (一)总体思路
  住房保障发展规划根据广覆盖、保基本、分层次、重公平、促稳定的原则,构筑分层次、成系统的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地筹措房源,积极解决杨浦区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以着力加快推进旧区改造相结合、着力为创新型试点城区建设服务、着力构建促进住房保障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为指导思想,建立以动迁安置房为重点、公共租赁住房为支撑、廉租住房为基础、经济适用住房为补充的具有杨浦特色的“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
  (二)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十二五”期间:一是在确保土地供应的前提下,动迁安置房建设力争与旧区改造的目标任务相配套;二是多渠道积极建设和筹措公共租赁住房(含单位租赁住房);三是廉租住房做到“应保尽保、愿配尽配”;四是按照市相关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分批次做好受理、审核和供应工作。
  2、动迁安置房
  “十二五”期间,本区将继续着力推进动迁安置房建设,根据旧改规划以及目前旧改安置中,约三分之一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三分之一选择异地安置,三分之一选择本区安置的情况,努力做到建设进度与旧区改造的目标任务相配套。
  3、公共租赁住房
  “十二五”期间,本区将从四个层面构建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体系:一是政府投资建设筹措的公租房项目,如新江湾城C4地块人才公寓、原三毛控股第二毛纺织厂以及财大教师公寓收购项目等;二是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租赁房的建设;三是将单位租赁房纳入公共租赁房的管理范畴,通过公共政策和税收政策支持,进一步盘活区域内的住宅资源;四是实施“居欢颜”计划,通过旧厂房改建、改造为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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