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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杨浦区绿化市容建设和管理“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4、健全物流组织和垃圾申报制度,优化收储管理
  合理优化生活垃圾物流组织系统,形成有序高效、符合分类要求的收运系统,新增或更新垃圾运输车83辆,垃圾分类运输电瓶车24辆。餐厨垃圾槽罐式收集车28辆。整合居住区内的小型垃圾中转压缩站,采用接受管理、租用等方法,由社会零散管理向专业化、规范化管理转变,使资源得到最大化利用。

  “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强装修垃圾申报管理,并提供分类收运服务;完善餐厨垃圾申报及管理,强化政府监督,形成政府监督引导下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系统,促进餐厨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加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政府监管,不断完善区域经营制度,制定制度,加强监管,推进渣土中转码头建设,促进区域渣土运输处置不断规范。

  5、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化,促进节能减排
  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流、分类工作措施,基本建成覆盖全区的日常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中转、分类处置系统和作业体系,实现生活垃圾人均处置量比2010年下降20%,力争25%的目标。推进环卫中转码头和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确保垃圾分流和餐厨垃圾处理得以实现。

  加强餐厨垃圾收集、监督和管理,逐步试点建立装修垃圾和分类专项计量管理系统。

  6、加强环卫作业,维护城区良好环境

  (1)逐步提高道路机械化保洁水平

  加强道路保洁监督管理,落实责任行为,逐步提高机械化保洁率。根据不同等级城区分布格局、道路条件采用适宜的道路保洁等级、保洁方式及设备配置,以五角场城市副中心为重点,不断推进全区道路机械化清扫,一级道路全部实行机械化清扫,二级道路逐步提高机械化清扫水平,全面提高机械化保洁水平。

  (2)加强河道保洁管理工作

  加强河道保洁管理,配置合理的河道保洁设施设备,落实责任河道日常保洁措施。加强区域内黄浦江河口水域保洁,落实日常保洁单位。

  (3)加强社区保洁宣传,制定保洁机制

  加快旧式居住区环卫设施更新换代;制定社区(居住区)市容环境卫生保洁质量标准和开展社区(居住区)市容环境卫生达标活动的指导意见;建立社区(居住区)市容卫生检查、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制定社区(居住区)市容环卫监管力量的配置标准,建立社区市容环卫监管服务网络。

  (4)强化环卫应急处理能力

  成立清扫保洁和垃圾清运应急队伍,配备电脑、电话、城市管理系统显示屏、录音设备和车辆等硬件基础设施,并要对工作人员进行全方位培训。快速处置环境卫生突发事件。

  (四)深化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提升管理实效
  1、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市容综合管理协调有序
  以城市综合管理“大联动”工作为抓手,加快把世博经验转化为长效机制,健全“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条保障、属地管理”的城市管理体制,构建“管理重心下移、管理资源整合、社会公众参与”的城市综合管理运行机制。

  遵循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发挥街道镇的管理主体作用,统筹各方资源,进一步推进“管理为核心、单位和市民自律为关键、作业为基础、执法为保障”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机制,与城区综合管理“大联动”相衔接,形成管理执法与社会各方互动的良好氛围,实现道路整洁、门前有序、立面规范、垃圾分类的目标。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发挥区各部门优势,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市民、商家对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工作从了解到理解,从理解到参与,从参与到支持,从而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注重引导,推行自律。深化、推广以店家作为管理主体的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联建活动,合理划分路段或区域,指导帮助有条件的沿街单位和商店建立“门责自管委员会”,推行路长制、店长制,逐步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优化的良好格局。

  三是分类指导,强化管理。借助“大联动”平台下的问题发现机制和联勤联动机制,加强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工作的处置力度,督促沿街单位、商店履行门前责任。强化日常管理,突出重点区域、市级主要道路、区级示范道路和重点整治道路沿线单位、商店的卫生责任区管理,集中力量,突破难点。通过重要道路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的示范引领,逐步做到辖区内责任区管理工作的全覆盖。

  四是绿化和市容管理所规范化建设。按照城市管理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加强“属地管理”的要求,不断提升综合管理、综合服务,专业管理、专业服务能力与水平。以巡查、发现、告知、处置为重点,完善“管理为核心、执法为保障、作业为基础”的工作机制,整合多方资源,落实人员、用房等硬件配置,加强与街道镇相关部门对接,形成“源头管理、各司其责、密切配合,综合治理”的合力,更好履行本部门的工作职能,确保影响绿化和市容环境的问题能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解决”,奠定绿化市容管理工作实现常态长效管理的基石。

  2、推进城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街道、达标街镇创建和深化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道路、达标道路创建
  “十二五”期间,将持续开展示范街道、达标街道创建和问题道路整治工作。推进城市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街道、达标街镇创建和深化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道路、达标道路创建,通过示范引领,推动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1)示范街镇、达标街镇创建方面

  创建内容主要包括市级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街镇创建、区级市容环境综合管理示范街镇创建、区级市容环境达标街镇创建三个层面,目的是通过示范引领,推动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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