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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杨浦区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注:二氧化硫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指燃煤(重油)锅炉排放量,不含区内电厂。
  四、主要任务
  (一)加快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1、继续淘汰落后产能
  制定和实施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计划,综合应用行政、法律、经济、管理等多种手段,加快推进“两高一低”企业(车间)的关停并转迁,完成25项产业结构调整项目。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主动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关停并转迁过程中的场地落实、人员安置等实际问题,确保企业快速调整、社会和谐稳定。
  2、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项目
  完善绿色招商体系,提高引进企业门槛。贯彻落实本市已出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与即将出台的配套文件,对审批、核准和备案类项目实施全面、严格的“批项目、核能耗”制度,将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件,以及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3、加快形成新型产业体系
  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先发展以现代设计、科技金融为主导的知识型现代服务业,优先发展以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转型都市型工业,提升发展商旅文体服务业,保持房地产业稳定健康发展,加快形成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五大功能区产业布局。
  充分发挥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技术力量优势,依托杨浦科技创业中心、白玉兰环保广场、上海电力科技园、新江湾城国际大学科技园等载体,大力发展节能低碳产业。优化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环境,建立合同能源管理网络服务平台,加强对节能服务机构发展的规范引导。重点支持以合同能源管理为核心机制,集节能设计、融资、设备成套、安装施工、节能量审核、运行维护管理于一体的系统总集成总承包服务;支持专业化的节能服务中介机构提供能源审计、节能评估和审查、节能项目设计、节能量检测、信息咨询等专项服务。
  (二)深入推进领域节能
  1、推进工业节能
  组织实施燃煤锅炉改造工程、系统节能工程等专项技改项目25项,加快推进燃煤锅炉关停、节能改造或清洁能源替代,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开展重点耗电企业电能平衡工作。推广电机节电、锅炉节能等高效节能技术和设备,全面提升工业能源利用效率。重点推进军工路沿线企业实施节能减排改造。继续开展区节能环保类企业认定和区环保诚信企业评定。
  2、推进商业服务业节能
  健全商务楼宇用能控制与监测体系。对大型商场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及空调清洗措施,对餐饮门店开展优质管理节能评比活动。对区内三星级以上(含三星)宾馆和部分2万平方米以上的旅游饭店进行能源调查复核,加强空调节能运行管理,推行减少无偿提供一次性餐具和日用品。进一步开展绿色旅游饭店创建,力争全区绿色旅游饭店总数达到20家。
  3、推进公共机构节能
  政府机关、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系统等公共机构,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加快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实施办公建筑节能、公务车节油减排、数据中心节电等关键环节节能措施,落实空调、照明、电梯、热水器等公用设备的日常管理制度,减少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设备的待机能耗。大力发展电子政务,降低行政物耗。落实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制度。提高楼宇能耗计量监测水平,将节能管理考核机制拓展至所有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加大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力度,优先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购买专业化节能服务。完成15项次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
  4、推进交通节能
  强化公交优先战略,优化布局公交线网,加大公交专用道规划建设力度,做好与轨道交通站点的接驳,形成快慢结合、干支有序的公交运行网络。积极推广混合动力、电动车、小排量汽车等绿色交通工具。有序发展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鼓励和引导市民绿色出行,提高公交出行比重。
  5、加强节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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