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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

  (五)加强宣传。广泛宣传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并集中开展“寻找笑脸就餐”活动,使公众进一步增强健康消费意识,主动寻找等级较高的单位就餐,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饮食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注重应用。将年度等级作为衡量一个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的重要指标,分析判断本地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形势,查找监管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
  请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于2012年7月5日前和10月10日前,将上季度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展统计表》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情况统计表》报省局食品监管处;11月20日前,将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年度工作总结(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措施等)报省局食品监管处。
  联 系 人:高 飞
  联系电话:0311-83720048(带传真)
  电子邮箱:hebfdashipinchu@163.com

  附件:
  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样式(具体规格请与省局联系)(略)
  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展统计表
  3、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附件2: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展统计表

  报送单位(盖章):                (第  季度)

类别

总数

应评定

单位数

优秀等级单位数

良好等级单位数

一般等级单位数

责令整改单位数

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单位数

动态

年度

动态

年度

动态

年度

 

特大型餐馆

 

 

 

 

 

 

 

 

 

 

大型餐馆

 

 

 

 

 

 

 

 

 

 

中型餐馆

 

 

 

 

 

 

 

 

 

 

小型餐馆

 

 

 

 

 

 

 

 

 

 

快餐店

 

 

 

 

 

 

 

 

 

 

小吃店

 

 

 

 

 

 

 

 

 

 

饮品店

 

 

 

 

 

 

 

 

 

 

 

学校食堂

 

 

 

 

 

 

 

 

 

 

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供餐500人以上

 

 

 

 

 

 

 

 

 

 

供餐不足500人

 

 

 

 

 

 

 

 

 

 

其他食堂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中央厨房

 

 

 

 

 

 

 

 

 

 

备注

餐饮连锁企业

 

 

 

 

 

 

 

 

 

 

旅游景区餐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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