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四川省属国有经济“十二五”发展规划,结合实际,确定全省国资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服务国资监管工作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大局。
(二)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坚持把学法、守法、用法与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结合起来,与加强法治机构建设结合起来,将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各项重点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实施分类指导,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与时俱进,求实创新。立足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对普法工作的根本需求,从企业实际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创新理念,丰富内容,改进方法,完善制度,体现普法工作的时代性和创造性。
(四)坚持普治并举,学用结合。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国资监管制度建设、企业法制建设及法律风险防范结合起来,坚持学用统一,学以致用,着力提高各级国资委依法监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能力,着力完善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
宪法。突出抓好
宪法关于基本经济制度规定的学习宣传,使国资委系统干部职工深刻理解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对于坚持和巩固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的重要意义。同时,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在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加强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国有资产监管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结合健全完善国资监管体制和制度的要求,抓好与加强有效监督、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特别是抓好以《
企业国有资产法》为龙头、以《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为基础的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的学习宣传,抓好《
公司法》、《
证券法》等履行职责必须掌握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依法行权履责、加强法治机构建设的要求,抓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及规定的学习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