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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国资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国资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各市(州)国资委,各省属企业: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国资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的通知》的要求,省国资委制定了《关于在全省国资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全省国资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

  在国务院国资委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任务已经顺利实施完成。在“五五”普法期间,全省国资委系统法律宣传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各级国资监管机构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依法经营、诚信守法观念明显增强,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不断提高,为全省国资监管工作和国企改革的依法推进做出了积极贡献。为适应“十二五”时期新形势对国资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我省国资委系统依法行权履责水平,推进国有企业合规文化建设,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国资委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和《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全省国资委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我省国资委系统“六五”普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国资监管上新水平、国企发展上新台阶”的核心目标,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国资委系统机关干部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国资委系统依法决策、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能力,加强国资委机关法治机构建设;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企业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国有企业合规文化建设,为全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二、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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