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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移土培肥”及配套坡改梯土地整治工程涉及土地及青苗补偿工作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移土培肥”及配套坡改梯土地整治工程涉及土地及青苗补偿工作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2〕45号)


丹江口市、郧县、郧西县、张湾区人民政府,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将于今年年底前分段蓄水,“移土培肥”工程按上级要求必须在年内完成。“移土培肥”及配套坡改梯工程点多面广,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为妥善处理好规划建设区域内土地及青苗补偿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移土培肥”的目的是为了抢救性保护和利用淹没线下沃土资源,通过采取生物和工程等措施,以改善耕作条件,提高耕地质量,增加农作物产量,保证库区长治久安,让农民长期受益。“移土培肥”项目不同于一般的土地整理项目,也不同于非农业建设永久性占地项目,有着特殊的时限性,为抢在蓄水前完成“移土培肥”,难免毁损部分青苗,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应依据政策给予适当青苗补偿。

  二、各相关县市区“移土培肥”青苗补偿费总额不得突破《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湖北省丹江口库区“移土培肥”及配套坡改梯土地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湖北省丹江口库区“移土培肥”及配套坡改梯土地整治工程实施方案》中青苗补偿费的投资估算标准。各地要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研究,统一口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先公示后兑现,做到不重不漏不错。

  三、对淹没线以下涉及移民的土地及青苗补偿,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早安排早部署,落实好国家有关移民政策。各级政府要明确责任,履行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和组织协调工作的职责,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维稳工作,争取广大农民支持参与“移土培肥”工程建设。

  四、“移土培肥”及配套坡改梯项目规划设计完成后,各地要迅速通知施工范围内的地块停耕停种,现有青苗能移栽的尽量转移,避免给农民造成损失,对通知后仍然抢种抢播的一律不予补偿。各级政府要全力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工作,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对无理取闹阻扰施工的,由司法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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