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发展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和机制更加完善,法规制度更为完备,监管队伍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明显改善,检验监测、稽查打假、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位居全国前列,人民群众更加放心满意。
(一)药品、医疗器械安全规划指标。
1.依据法定标准对化学药品和中药的独立全项检验能力,省级药品检验机构达到100%,市级药品检验机构达到85%。具备药品快速检验能力的县达到100%。省级药品检验机构争取获得授权承担生物制品批签发职能。
2.省级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对市场常用医疗器械检验能力达到95%。
3.药品电子监管品种覆盖率达到100%。
4.基本药物监督抽验覆盖率达到100%。
5.药品生产100%符合2010年修订的《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药品经营100%符合《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生产100%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6.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数达到500份/百万人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达到100份/百万人口。
7.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稳定在98.5%以上。
(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规划指标。
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全面实施,覆盖率达到100%。
2.持证餐饮服务食品单位安全监管信用信息入网覆盖率达到100%。
3.省级食品检验机构具备对省内餐饮服务食品90%以上的检验检测能力,市级食品检验机构具备对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70%以上的检验检测能力。具备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快检能力的县达到100%。
4.餐饮服务环节食品的年监督抽检频次达到10件/万人口。
5.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6%以上。
6.餐饮服务监测预警体系基本建立,行政区域覆盖面设区市达100%,县级达到95%。
7.街道社区和乡镇社会监督员队伍建设全覆盖。
(三)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规划指标。
1.省级食品检验机构具备对省内生产的保健食品100%的检验检测能力,市级食品检验机构具备对辖区内生产的保健食品60%以上的检验检测能力。
2.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信息入网覆盖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