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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省政府法制办、省监察厅关于做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意见的通知
填表人: 联系电话:
〔说明〕1.各部门按照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顺序填报。
2.备注中需写明拟修改条款及内容。
附件2:
设区市招投标规定清理表
单位:(加盖公章)
填表日期:2012年 月 日
清理意见
序号
制定机关
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名称
文号
公布日期
理由
备注
拟保留 (合计 件)
拟修改 (合计 件)
拟废止 (合计 件)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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