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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湖北十堰-浙江(长三角地区)经贸合作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市政府代表团组成人员及工作人员差旅费和会务费用(含场地租用费、礼品费和宴会费用等)由市财政解决。
  (二)各县市区政府、十堰经济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的各项费用由各单位自理。
  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
  客商邀请组:
  周晓琴 8800226、13972460080 信箱:948231571@qq.com
  项目组:
  海 鲲 8800235、13593751777 信箱:726344@qq.com
  综合组:
  孙鸣赫 8800369、18671670358 信箱:513079552@qq.com
  传 真:8800200

  附件:
  1、签约项目填报表
  2、与会客商名单填报表
  3、市领导会见与拜会考察企业资料样本

  附件1:
  2012湖北十堰-浙江(长三角地区)经贸合作洽谈会签约项目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中方单位

签约人

外方单位

签约人

合作

方式

投资

总额

协议

外资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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