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的通知
(川食药监安〔2012〕45号)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自2007年底国家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实行药品GMP认证以来,中药饮片生产行为逐步规范,中药饮片质量水平大幅提高。但中药饮片生产环节还存在一些不规范的问题,一些生产企业存在着不按《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要求生产,未按照规定检验,甚至外购散装饮片贴牌销售等行为。为进一步加强中药饮片监督管理,现就我省监管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中药饮片监管的重要性
中药饮片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中医医疗效果。各级药监部门应充分认识加强中药饮片监管对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督,强化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依法加强辖区内中药饮片生产、经营监管,明确监管职责,加强与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切实保障中药饮片质量。
二、强化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控制
各级药监部门应加大饮片标准的执行力度,强化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控制,督促辖区内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依法购买合格原料,具备相应的检验仪器和认证范围内生产品种的检验设备及检验人员,并严格按照规定实施中药材及中药饮片质量检验,按规定的要求组织生产和质量控制管理,检验合格方可销售。
三、推动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实施认证
各级药监部门应做好对辖区内中药饮片企业贯彻实施2010年版药品GMP的宣传、培训及调研工作,及时掌握企业生产动态和实施进展情况,指导辖区内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配备必要的质量管理人员,组织开展培训,建立和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全面提升生产和质量管理保障能力,确保2013年12月31日前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四、做好中药饮片生产检验监督管理
各级药监部门应加强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中药饮片的国家药品标准和炮制规范。对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所生产的中药饮片,市级药监部门核实确认具备生产条件和检验能力后,在市级药监部门官方网站予以公布,并于7月31日前汇总上报省局。省局将对全省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生产的中药饮片在省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