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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柔区2012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实现烟花爆竹从生产源头开始的全过程监管,加大非法查缴工作力度。各职能部门要对烟花爆竹从生产源头开始进行全环节安全监管,严禁礼花弹、二踢脚等超标产品流入,提高烟花爆竹质量,控制燃放总体数量。同时,组织综合执法组对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储存、运输、装卸等环节开展不定期抽查。查缴非法工作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囤积。通过综合执法,达到防止企业推销、防止车辆运输、防止仓库储存、防止网点销售、防止群众购买,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
  (四)组织全区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燃放安全。做到“发现隐患坚决、整改措施坚决、复查结果坚决、逐级反映坚决、盯住进展坚决”。2012年元旦、春节前,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最大限度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同时对全区烟花爆竹禁放点进行安全排查并逐一登记备案。在禁放点看护方面,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并监督每个禁放点单位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并抓好责任制的落实。
  (五)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层互助机制,动员居民群众参与秩序维护。按照“保卫干部管单位、街道干部管社区、居家委会管大院、积极分子管楼门”的做法,有效组织和广泛动员全区人民和社会各界参与烟花爆竹燃放秩序的维护。通过社会力量及专业部门坚强有力的秩序维护,确保禁放时间禁得住、燃放时段能安全,确保广大居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并坚决维护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与专业应急力量的结合,坚决防止灾害性事故发生。在应急处置方面,要做到“责任单位及时扑救、周边力量及时协防、社会力量及时发现、专业力量及时处置、政府部门及时响应”,确保“应急情况能够发现、应急力量能够拉动、应急装备能够保障、应急措施能够到位、应急指挥能够有序、应急处置能够有效”,最终确保火灾火情得到及时扑救,防止产生次生灾害事故,同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狠抓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规范的落实。要及时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八个规定动作”的内容进行规范,形成“组织部署有文件、宣传发动有活动、安全监管有记录、查缴非法有战果、隐患整治有整改、秩序维护有安排、禁放看护有力量、应急处置有准备”的工作标准,进一步提高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督查。2012年元旦、春节前,区监察局要会同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区安全监管局、区交通局、区城管大队等单位组成督查组,对各镇乡、各有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工作实行“八督八查”工作模式,即“督组织部署时查文件、督宣传发动时查活动、督安全监管时查记录、督查缴非法时查战果、督隐患整治时查整改、督秩序维护时查安排、督禁放看护时查力量、督应急处置时查准备”,确保各单位安全管理各环节工作有条不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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