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柔区2012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怀政办发〔2011〕40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怀柔区2012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怀柔区2012年度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为加强2012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居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根据北京市2012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部署,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2012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体现为民、便民、利民的城市管理理念,符合“北京精神”新内涵。坚持“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属地乡镇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的原则,继续充分发挥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秩序管理的主体作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自行组织的看护作用,基层政府属地的组织作用,行业部门的监督作用,严格组织部署、宣传发动、安全监管、查缴非法、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各项规定,确保禁放点、销售点、燃放点安全,实现全区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事故的目标。
二、健全组织,认真落实各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调整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安全监管局局长李振林、公安分局副局长张卫兵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分析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形势,研究解决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公安分局、区商务委、区安全监管局、区交通局、区质监局、工商分局、区城管大队、区公安消防支队等承担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以下简称职能监管部门),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政市容委、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水务局、区卫生局、区体育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旅游局、区民防局、区广电中心、怀柔供电公司(以下简称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政府法制办、区综治办、区监察局、区财政局、区环保局、区统计局、区武装部、泉河街道办事处、龙山街道办事处、慕田峪长城旅游区办事处、雁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红螺山管委会、各镇乡政府、区供销合作社、北京八方达公交公司怀柔分公司等其他相关部门(以下简称其他相关部门)。
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烟花办)设在公安分局,负责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区政府督查室主任张文宪任区烟花办主任,区公安治安支队支队长黄勇任区烟花办常务副主任,区市政市容委、区交通局、区安全监管局、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城管大队的主管领导任区烟花办副主任。2011年11月中旬至2012年2月底,从区监察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区安全监管局、区交通局、区城管大队、区公安消防支队、区供销合作社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到区烟花办集中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