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补贴机具价格情况。加强对补贴机具售价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农机部门对本辖区范围内补贴机具销售价格调研情况,严禁农机经销企业趁机乱涨价,重点查处同一产品在同一时段,享受补贴的机具销售价格高于不享受补贴的机具销售价格的情况。对于乱涨价导致农民和诚信企业利益受损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
(三)补贴受益对象确定情况。全面核查补贴受益对象是否符合《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检查县域范围内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县级农机部门是否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公平公正公开地确定补贴对象,优先补贴对象是否符合规定,补贴对象公示是否到位等。对于与《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精神不符,在确定补贴对象时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索贿受贿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补贴机具经销商管理规定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规定,全面开展补贴机具经销商经销资格、经销行为及农民群众知晓情况检查。严厉打击收取农民身份证集中代办农机购置补贴手续、故意发布不实信息误导农民先行购机、有预谋有组织地倒卖补贴机具等行为。严查拆解销售成套机具设备骗取高额补贴、利用信息不对称销售低质残次产品、采用各种方式套取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视补贴机具经销商违法违规情节,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永久取消经营资格、列入黑名单、追回补贴款、建议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
(五)补贴机具质量情况。制定2012年补贴机具质量监督检查方案,加强在用机具质量调查。检查内容包括机具质量保障和售后服务承诺兑现是否有效,质量监督投诉电话使用是否畅通,以及机具质量问题协调处理是否及时等。
(六)补贴资金监管和结算情况。加强补贴资金使用合规性、有效性和补贴资金结算工作进展等方面的检查,主要包括补贴对象和机具的真实性与一致性、补贴资金结算资料完整性、补贴资金结算程序合理性和及时性。检查是否按照《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要求操作,坚决杜绝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严厉打击通过暗箱操作、串通合谋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通过监督检查,科学分析利弊,合理提出意见建议,不断完善补贴资金结算机制,确保补贴资金安全落实到位。
(七)补贴信息公开情况。全面贯彻落实《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各项要求,促进农民群众的信息知情权、机具自主选择权和价格谈判权落到实处。重点检查公开内容是否完整,公开渠道是否通畅,公开形式是否有效,以及公开时间是否及时等。